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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祥事件靠网友推动处理是法律的无能

时间:2008-11-05 21:43:53  来源:龙康志  作者:郭之纯  共有条评论
  林嘉祥猥亵女童一案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一个多星期以来,无数网友都在关注事态的发展,这无疑能给警方一定的压力,促进对事件的调查。然而,即使在万众瞩目的之下,警方仍无法对案件定性,仍未立案调查,林嘉祥仍逍遥法外,实在让人失望。
        法律面前“号称”人人平等,但面对强权,执法的人却都胆怯了,法律又何来平等呢?
        警方一再宣称,由于没有直接证据,不能对林嘉祥立案调查。但又对林某在酒店大厅的以及和当事人父母调解过程中的认罪陈述却视而不见;对受害女童的陈述也视而不见。难道亲口承认不算证据吗?难道受害人的陈述不算证据吗?前不久的“黄静”案,警方抓人时可有直接证据?两单案件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结果?原因是林嘉祥与黄静的身份不同,林嘉祥是高官,所以仍然逍遥也不难理解了。
        警方真的是没有证据吗?还是在林的高权压力下不愿,甚至不敢去切实调查。事发当晚,为何不对酒店员工进行笔录?以争取在没有外力介入的情况下及时取得证据。为什么林嘉祥在警局可以不透露自己姓名?而当网友们搜出所谓的高官“林某”就是林嘉祥时,又是什么力量使得酒店全部员工选择性“失忆”,拒绝透露任何当时有关情况?之后厕所门口的关键录像又会神秘“不见”?不难看出,林某的官威就是警方办案迟缓、怠慢的根源,也是酒店方“失忆”的原因。再说国家法律规定,对犯罪事实知情不报,故意隐瞒是犯法行为。酒店方拒不交代事实,隐瞒事实,该当何罪?
        原来从几千年前就开始讲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从小学就开始教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骗人的。法律从来都只是对弱者制裁,对强权无奈的条文。如果林嘉祥不被按刑事犯罪立案调查,如果林嘉祥只是被免职了之,而不受法律制裁。那么这句话将再一次被印证。
        林嘉祥猥亵女童案要靠网友推动才能展开调查,是法律的无能。如果这样还得不到一个公正的结果,法律将无法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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