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日晚央行调整利率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随即发出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记者从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济南也将按照此规定,下调利率。 根据济南市的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30万元、贷款年限为20年,以此为例,按照等额均还方式来还贷,此次调整前,利率为5.13%,每月需还款2001.6元;调整后,利率为4.86%,每月需还款1956.6元。此次公积金调整后,该贷款者每月将少还贷款45元。 记者从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与以往的调息一样,已发放的贷款在本年度利率是不变的。10月9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10月9日后至年底仍执行原利率,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而对于10月9日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则将是调整后的新利率。 此外,对于已经签订贷款合同,而且放款日为10月9日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在贷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发放公积金贷款。(孙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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