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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瘾列入精神病不需要恐慌

时间:2008-11-10 09:56:24  来源:张书乐博客  作者:张书乐  共有条评论
 11月8日,我国首部《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玩游戏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对此,不少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

  咋一看这条新闻,吓的人死,看起来好像是在说,上网上的勤快点、玩游戏玩的多得人,似乎都有精神病。然后仔细一瞧,没事,其实所谓玩游戏成瘾属于精神病诊断范畴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学理上的范畴,而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谓的神经病,更不能说成是玩游戏成瘾的都有神经或是疯子。而是说上网成瘾特别是玩游戏成瘾是属于精神上的疾病,这和抑郁症等等差不多,不能凭此就把网络成瘾者说成疯子。

  按照专家的说法,网络成瘾症状表现有: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反应可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从这个说法上看,其实这种状况并不可怕,只是对网络或者游戏有了较强的依赖性而已,一般人对网络有依赖性,在某些程度上,也属于可以理解的范畴,并不必要杞人忧天。

  其实在一定意义上来说,网络成瘾列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媒体或许出于猎奇,所以在很多有关这个消息的报道上并没有说的很清晰,也没有将这个学理意义上的广义概念的精神病诊断范畴和我们通常意义上说的神经病即疯子明确划分开来。

  专家把网络成瘾分成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5类。标准同时明确了网络成瘾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专家同样明确了,网络成瘾是可以治疗的,一般治疗时间为3个月左右。80%的患者都可以通过治疗摆脱瘾病。所以毫无目的的瞎恐慌或者以这个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的概念来横加指责上网较多的人群,都是没必要的。再者说,现代社会,网络上的社交和联系已经成为必备,某种程度上,对网络有依赖也是为了正常的生活、工作需要,请某些别有用心的反网瘾专家不要以为纳入精神病范畴就是你发财的机会来了,或引以为是早前胡说八道的玩游戏上瘾会导致弱智的可笑论断的佐证,望尔等戒之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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